1.藏品保管部负责博物馆收藏品寄存、代管服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2.库房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博物馆收藏品寄存、代管服务工作。
3.寄存、代保管收藏品必须是具备文物藏品资格的合法藏品。
4.收藏者和本馆在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订立相关寄存、代保管协议;所有寄存、代保管的收藏品在签订协议前应经过有关专家的鉴定,待协议签订后方能入库。
5.寄存、代保管收藏品的归属权不变,收藏者可以随时取回藏品。
6.寄存、代保管的收藏品在本馆展示时,应征得收藏者同意,标明收藏者身份。
7.寄存、代保管的收藏品,本馆可提供免费的保管、养护、修复服务;作为回报,本馆享有寄存、代保管收藏品的出版权、研究权、展示权。
8.寄存、代保管的收藏品一旦入库,必须按照本馆《藏品管理制度》和《藏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9.藏品保管部和文物征集研究部负责对外文物咨询和鉴定,鉴定意见书必须由三人以上签名才有效。
鹰潭市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