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时间:2020-09-14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在新的起点上科学谋划我市文博事业“十三五”发展,对于鹰潭全力打造“绿色铜都”、“中华道都”、“田园新城”,全面推进文化遗产强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文化厅和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特编制本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即2016年至2020年)鹰潭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和《博物馆条例》,坚持文物博物馆工作始终服务于经济社会大局,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管理,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全面提高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整体水平,为实现建设文化遗产强市目标而不懈努力。

二、 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统筹文物博物馆事业的规模发展和内涵发展,更加注重文物保护理念的转变,更加注重文物管理体制的改革,更加注重文物保护模式和利用途径的创新,妥善处理利用和保护的关系,在发展中实现更好的保护,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三、 总体目标

“十三五”末,形成具有鲜明鹰潭地域特色的文物保护体系,建立和健全保障文博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机制。经过努力申报,龙虎山大上清宫遗址等具有深厚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点被列入国保单位。全市各博物馆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明显改善,免费开放水平不断提升,打造若干个有影响力的陈列展览文化品牌,为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四、 主要任务

加强文物保护

1.启动龙虎山大上清宫遗址第二期考古发掘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2017年申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角山板栗山商代窑址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并申报设立角山板栗山考古遗址公园。全面形象的展示和介绍角山窑址考古成果和重大历史文化价值,把文化建设与旅游开发有机地结合起来,建设融生态、历史文化、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特色公园。

3.继续实施并完成贵溪、余江原红色苏区革命遗址维修保护项目,积极争取将该项目列入国家文物局项目库。

4.依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要求,顺应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加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到“十三五”末,力争将34个具备条件的不可移动文物点列入省保单位。

5.完善市级文保单位“四有”工作,完成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工作,逐步实现各文保单位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6.依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理顺文物事业发展资金投入机制。到“十三五”末,市级文物保护经费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7. 组织力量编制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地理位置分布图,并将其纳入科学、规范管理的轨道。

8. 强化野外不可移动文物安全防护。加强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建设安全看护用房,配置基本的安防及消防设备,整治周边环境,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㈡繁荣发展博物馆事业

1.推动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改善展览及服务设施,全面提高博物馆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打造全市公共文化服务龙头品牌。

2.把不断提高博物馆展陈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进一步完善、提高现有基本陈列的同时,每年打造或引进34个高水平的临时展览,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建设我市数字化博物馆。立足互联网信息平台,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我市文物资源信息资源共享,让文物保护成果惠及广大民众。

4.按照市政府下发《实施方案》和省普查办要求,高标准推进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在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5.加强馆藏文物管理,严格藏品管理制度。加强库存硬件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建设全市馆藏文物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藏品管理信息化。

6.加大文物征集力度。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在做好历史文物征集的同时,注重做好对道教文物的征集工作。

7.开工建设鹰潭市博物馆新馆。鹰潭市博物馆新馆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作为协办单位,我们要积极配合市国资公司做好相关工作,为把新馆建设成为国家二级博物馆打下坚实基础。

8.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市博物馆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增加人员编制7名,使核定编制数达到20名左右。引进或招录具有博物馆学、考古学等学历的专业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同时,抓好现有在岗人员的继续教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9.深化馆际交流,开展业务协作。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与扩大与兄弟市县博物馆之间的业务交流,并在陈列展览,学术研究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10.加大防范力度,确保博物馆文物安全。坚守文物工作的生命线,建立健全文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博物馆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并提升博物馆安防监控系统,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切实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到位,确保文物安全无事故。

                                                                                                                                                                            二〇一年六月二十五日